我是食魂(愛吃鬼的靈魂),不是食神,食神是專業來著,而我只是……純粹愛吃XD

 

 

 

我很好奇,這篇我到底會寫多長XD 讓我用食物來幫大阪之旅做Ending吧!

 

照片1 :抱歉! 我召喚你出來,但是不打算寫你,你只是花瓶而已

1  

 

大阪真是個美食之都,我這八天的食物幾乎都沒有地雷,只有自己喜歡或不喜歡吃的食物,沒有好吃或不好吃的問題,就像章魚燒,好吃,但我不愛…也因為吃了章魚燒才發現我不愛這種用麵粉糊弄成的食物,所以我當天立馬屏棄了大阪燒去吃關東煮…(到大阪居然沒有吃大阪燒@@)

 

照片2 : 選這間章魚燒只是因為很多人排隊,但排隊一定有他的道理,只是我常常被騙就是了…

2  

 

照片3 : 看著現場製作章魚燒的確令人很心動

3  

 

照片4 : 金黃色的焦皮,溫熱的內餡,他在呼喚你~

4  

 

照片5 : 酸酸的醬汁,甜甜的美乃汁,手舞足蹈的柴魚片,大塊章魚肉和點綴性的高麗菜…吃了一口,ㄜ…我不愛,因為他爛爛的不脆(這東西本來就不是脆的,你在嫌甚麼),好吧,我是酥脆狂,總覺得這種黃金色的東西都應該要有焦脆感。

5  

 

住第一間天神橋的Guesthouse的時候,因為附近就是商店街,早餐有很多選擇,所以我每天都去不一樣的店家,感受不一樣的日本人早餐文化

 

照片6 : A店 - 選這間只是因為便宜…(不算美食,只是早餐圖)

6  

 

照片7 : A店- 這間是立食早餐店,站著吃!

7  

 

照片8 : A店- 我點了烏龍麵和咖哩飯,口味偏鹹

8  

 

照片9 : B店 – 選這間只是因為離住宿地方很近(不算美食,只是早餐圖)

9  

 

照片10 : B店 – 老人家超多的,而且都是老菸槍

10  

 

照片11 : B店 – 生菜吃完才想到要拍照

11  

 

後來,我到了舒適的由苑(Guesthouse)後,就上街買了一條土司、一瓶鮮奶和一條起士塊,搭配現煮的免費咖啡,這樣每頓早餐花不到40元,超省~

 

照片12 : 其實是因為我想把錢和胃都省下來,這樣中午和晚餐才能吃很多肉XD

12  

 

我是一個肚子餓時會沒耐心的人,所以常常放棄排隊美食,隨便找一間店吃,地雷也就是這樣來的,但就像我一開始說的,在大阪隨便找,好像也不太會有地雷這件事…我去道頓掘那天,飄雨、天冷、臉過敏、肚子餓、找不到知名店家,這時候金龍拉麵出現在我面前,想到它是很多旅遊書提到的拉麵名店就進去了。

金龍拉麵的選擇很少,一種是普通拉麵,另一種是很多叉燒的拉麵XDD湯頭都是豚骨。食魂評論 : 它真的很普通,沒有令人驚豔,中規中矩…但是當我在天冷的下雨天能找到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,還吃著熱呼呼的拉麵,這碗普通口味的拉麵,居然變成了我大阪旅遊美麗回憶的一部分~

 

照片13 : 照片看起來還好,但實際上這裡的用餐環境不太乾淨@@

13  

 

照片14 : 我不愛叉燒肉,因為都給”片”,所以沒點很多叉燒肉的金龍拉麵,因為即使很多片肉,也沒有吃肉的快感

14  

 

有時候吃東西是為了先把肚子填飽才能吃貴的食物,避免我失心瘋要留下來當洗碗工,比如我去吃<肉壽司>前先去吃了一碗吉野家牛肉飯;有時候吃東西只是因為眼睛想吃XD (就是明明吃飽了還要再吃),地魚屋台和名古屋雞翅就是一例。

 

這間地魚屋台在天神橋筋六丁目站附近,我當天是5點半到,但是已經九成九滿了,服務員知道我不懂日文,還給了我一張中文菜單,雖然大阪很有名的是河豚,但是自己獨享河豚鍋沒fu又貴,所以當下看到炸河豚不貴就順手畫押了…

 

照片15 : 我喜歡這種感覺的用餐氣氛

15  

 

照片16 : 地魚屋台的中文菜單,我點了三文魚生魚片、燒帆立貝、炸河豚、波子汽水

16  

 

照片17 : 炸河豚的口感很像多利魚,再稍微有韌性一點,不過可能是因為是炸的,所以無法辨別河豚本身是甚麼味道

17  

 

照片18 : 吃完大約六點半,一直都有人在外面排隊

18  

 

後來逛街買藥妝時 ”不小心” 看到名古屋雞翅,這…這不是傳說中的夢幻雞翅嗎? (魂已經飄進去了),雖然我當時已經飽到不行,但還是跟著雞翅魂走進去了~

PS. 我下午3點吃午餐,5點吃了根香蕉,6點吃地魚屋台,8點吃雞翅…所以每一家都只有點一些些

 

照片19 : 你看,他在跟我招手~

19  

 

照片20 : 名古屋雞翅菜單

20  

 

照片21 : 食魂評論 : 說實在的,這雞翅炸的真的好吃,外皮酥香,內肉多汁,而且他的調味粉很棒,有一點點像我們小時候辦桌炸雞腿上面的調味粉,只不過…他們撒好多喔! 鹹到需要再點一杯梅子沙瓦解渴(是真的啦!不是愛喝酒…)

21  

 

(食尚玩家篇共4篇,待續)

 

arrow
arrow

    凱特愛德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